親子鑒定的首要條件是,由主張確認或否認親子關系的當事人提出鑒定申請。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,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應當舉證,但為保證親子鑒定結論的可靠性,往往由法院在訴訟過程中為當事人委托法定鑒定機構進行鑒定,但法院作為中立者不能為任何一方主動采集對一方有利的證據,因此,當事人不申請親子鑒定的,法院不依職權進行鑒定。
進行親子鑒定的另一個必要條件是,被鑒定人同意鑒定。一方面民事訴訟法不能強制不愿鑒定的當事人進行親子鑒定,另一方面訴訟一方當事人無義務協助對方獲得不利于自己的證據,親子鑒定結論作為一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,證明其主張的同時,必然對另一方產生不利的訴訟后果,被鑒定人有權通過拒絕鑒定避免可能產生的不利訴訟后果。如果被鑒定人一方不同意進行親子鑒定,法院作為中立的裁判者,不應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當事人的決定,但為查明事實、定分止爭,可對拒絕親子鑒定的被鑒定人進行勸說,經法院極力勸說仍拒絕鑒定的,法院不能強行鑒定
如何申請做親子鑒定
如何申請做親子鑒定,親子鑒定需要什么步驟和流程?親子鑒定就是利用醫學、生物學和遺傳學的理論和技術,從子代和親代的形態構造或生理機能方面的相似特點,分析遺傳特征,判斷父母與子女之間是否是親生關系。 親子鑒定在中國古代就已有之,如滴骨驗親,滴血驗親等。
做親子鑒定申請要哪些手續
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、北京市公安局法醫鑒定中心、北京市血液中心等單位通常接受公檢法、公證處、律師事務所等部門的委托做親子鑒定,私人做親子鑒定應到當地司法部門辦理委托手續。
當事人必須提供身份證(護照)、出生證、結婚證等有效證件的正本,由鑒定單位的工作人員核對和驗證身份無誤后,復印存檔,正本當即歸還當事人。 |